莒南水司對一拒不交納水費“釘子戶”采取強制措施
原莒南縣政府招待所住宅區(qū)有住戶56戶,該單位自改制后,莒南縣自來水公司根據縣委、縣政府要求納入收費到戶服務。今年以來,結合該住宅區(qū)居民線流滴水嚴重、水費水量回收差距大的實際,根據建設部人均日用水量的最低標準和《莒南縣城供水管理暫行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采取了平衡水量、各用戶分攤部分供水差距的措施。水費收繳科收費人員在上門收費的同時,積極宣傳有關供水法規(guī),做好說明解釋工作,但仍有部分用戶拒交水費。其中,2006年9月份有4戶未按時交納水費,10月份達到23戶未交,水費收繳人員通過挨家挨戶耐心細致的做工作,部分用戶給予配合,但仍有13戶拒不交納水費,11月份拒不交納水費的用戶竟達到了39戶。針對這一情況,水費收繳科根據公司安排,及時召開科務會,分析實際困難,明確收費態(tài)度,并張貼了水量統(tǒng)計表,公開水量水費情況。但收費人員屢次冒著嚴寒上門收費時,聽到的卻是用戶的冷嘲熱諷,看到的是用戶蠻橫無理的將收費人員拒之門外不再予以交流的情景。有的用戶甚至非常囂張,將供水部門張貼公布的水量水費公開統(tǒng)計表撕毀。針對部分居住戶的無理要求和尷尬的局面,在解釋無效、迫于無奈的情況下,供水部門按照《城市供水條例》等規(guī)定和簽定的《供水合同》的有關條款,采取了停水措施。在停水后,感到理虧的原招待所住宅區(qū)用戶委托管理人員多次來供水部門協商要求供水,并把用戶拖欠水費全部付清,供水部門及時恢復了該住宅區(qū)正常供水。